昌江黎族自治县位于
海南岛西部, 版图狭长, 东接
白沙, 南连
乐东, 西隔
昌化江与
东方相望, 东北一角与
儋州连壤, 北临北部湾海面。 昌江县历史悠久。 据史志记载, 唐虞时代属南交, 夏、商、周三代为扬越之南裔, 秦代为象郡之外徼。 西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在海南置珠崖、儋耳郡领儋耳、至来、九龙三县。 至来县(即今昌江县)县治在今昌城乡旧县村。 西汉昭帝始元五年年(公元前82年)废儋耳郡,于是至来县为珠崖郡辖。 元帝初三年(公元前46年)罢珠崖郡, 改为朱卢县。 东汉建武十九年(公元前43年)省朱卢县置珠崖县, 故原至来县属合浦郡遥领。 三国吴大帝黄武七年(223年)改合浦郡为朱官郡,郡治在徐闻, 领朱官、朱卢二县。 原至来县并入朱卢县。 赤乌五年(公元242年)复置珠崖郡,郡治仍在徐闻, 原至来县为珠崖郡辖。 晋太康元年(公元280年)珠崖郡并入合浦郡, 属交州。 南朝宋文帝元嘉八年(公元431年)复置珠崖郡,但不久就废除并合浦郡, 归属越州。 梁
大同(公元535-545年)中, 废儋耳郡地置崖州, 至来县归属崖州。 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崖州为珠崖郡, 以汉时至来县析置为义伦、昌化、
吉安三纤昌化县在今昌城乡旧县村。 后又析珠崖西南地设置临振郡, 以义伦、吉安属珠崖, 昌化属临振郡。 唐初, 将吉安县并入昌化县, 属儋州辖。 贞观元年(公元627年)析昌化县置吉安县,属岭南道。 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儋州为昌化郡, 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复昌化郡为儋州,废吉安县置洛场县(县治置在今儋县洛镇), 昌化县原属儋州辖, 隶属同陵南道。 五代属儋州, 归南汉。 宋初, 县治移置二水洲中, 熙桥镇, 以隶于琼管安抚司, 属昌化军辖。 端平二年(公元1235年)置
南宁县仍属儋州,至光绪三十年(公元1905年)升崖州为直隶州, 昌化属崖州辖, 统于琼崖道。 民国三年(1914 年)昌化县改名为昌江县。 其由来是, 1914年5月, 当时的
广东省民政部长朱开宪令各知事, 递照部令改定全国重复之县名。 因昌化县与
浙江省的昌化县同名,又因昌化江从
五指山发源后流经昌化县, 故将昌化县改名为昌江县,当时县治原设在昌化城,迄至1950年5月30日,昌江、感恩二县解放, 成立昌感县人民政府, 县治迁移设置在今东方县的北黎镇。 1958年12月又经国务院批准, 将昌感、东方、白沙三县合并为东方县, 县治设在叉河镇(今昌江县辖)。 1960年,县治又迁往八所镇(今东方县辖)。 1962年5月撤大县, 复立昌江县, 县治设在石碌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