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1日,我和去年一样,驾车从丽江束河往昆明赶路,准备参加4月12日的昆明100公里徒步活动,不同的是去年是争取卫冕,今年是奔三连冠而去的。
4月12日清晨,起个大早,驾车来到昆明远郊的盘龙寺,换上了头一天刚买李宁慢跑鞋和运动中裤,抹了防晒霜,9.40准时出发,第三次踏上了100公里的征程,也是我最后一次在公路上走100公里。
我们这次的四人小组是公认的梦之队,分别是队长杜邦(两年第一)、李一(去年第二)、噜噜(去年第五)、唯一的女性队员妖精(去年第四),去年第三丁丁是我最好的朋友,可他不慎在踢球时把脚弄断了,遗憾的丁丁只能看我们参加比赛。
毫无悬念,5公里后我们就把大部队甩在后面,我们和另外一个四人队走在最前,他们是某大学的学生组成的,我们一起走到了第三个签到站(每10公里一个),队里的妖精有点沉不住气,突然开始小跑,我无奈只好跟上,大约300米后,追上了妖精,我和妖精说,相信我,我们必须节约体力和脚底,否则第二天的50公里会非常痛苦的, 果然不久,妖精的小腿肌肉开始抽筋,我们停下,进行了简单的处理后继续上路。 这样,我们就保持着速度,是最先到达第一天50公里的终点的,用时7小时23分。领先第二有40多分钟。
晚上我们统一了一个比较奇怪的意见,因为我们有足够的实力和信心拿到团队第一,所以决定在我和李一之间争出个人第一,噜噜和妖精则互相保护和鼓励。
第二天,我们同时出发,大家速度非常快,大约80分钟10公里,李一行走的步频比我快,我比较吃力地跟着走,20公里后,我决定发力,一个人开始小跑,不久,到了第三站,我大约领先李一12分钟。大约36公里处,我的体力消耗和下降非常厉害,两天来我只吃了一顿晚饭和一顿早餐,我用电话呼叫我们的后勤提供巧克力和功能饮料,结果后勤车在路上塞车了,40分钟后才到,这时李一应经非常接近了,趁我慢下来边走边吃时超过我,并扬长而去,我无力追赶。要知道,巧克力的热量至少需要30分钟以后才能被吸收。这时,离我家只有4公里路了,我儿子贝壳出来陪我了。小家伙今年14岁,跟着我钻过黑风山、上过哈巴雪山大本营、大理苍山登顶(4100米),一天环泸沽湖徒步,今后的徒步王非他莫属。但是小家伙当天需要去上课,途径我们家门口时,他一转弯回家了。我开始加速追赶李一,到了第九的签到站,我和李一同时到达,原来他迷路了,走了不少冤枉路,非常生气,在向签到人员抱怨同时,决定退出比赛以示抗议,这时语言是无力和苍白的,我抓住他的手,拖着他就跑,这样我们并肩向最后一站跑去,我终究是体力不支,渐渐落后,等我第二个到达终点时,已经落后李一五分钟了。第二天的50公里我用时6小时10分钟。
这是三年100公里徒步总用时:06年:第一,17小时30分;07年:第一,16小时2分,08年:第二,13小时37分
我参加百公里徒步不为别的,而是不断挑战自己,我第一次参加,只想走完,结果意外获得第一,第二次证实是否能蝉联第一,结果如愿了;第三次,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仍然想三连冠,虽然没有如愿,但我尽力了,而且总用时缩短了2小时25分,我非常开心,就像妖精后来说的,如果只是图虚名,在李一抱怨迷路想退出时,我可以一走了之,拿到一个没有竞争力的三连冠,却不是自己想要的。
我们在以前的工作过程中,在竞争激烈的城市生活中,遵循了太多不成文的社会游戏规则,说谎、恭维和虚荣,我们不能总是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或社会活动来净化和化解我们平时积累过多次健康的各类问题,就像我们需要小解、出恭一般,排除机体不需要的。
2008年2月15日,我的百公里徒步完成了,我不会再参加这项活动了,但不是停止,我知道了自己的潜力,我以后的目标是野外的风景和雪山,这时我一生向往的,而且没有止境。
4月12日清晨,起个大早,驾车来到昆明远郊的盘龙寺,换上了头一天刚买李宁慢跑鞋和运动中裤,抹了防晒霜,9.40准时出发,第三次踏上了100公里的征程,也是我最后一次在公路上走100公里。
我们这次的四人小组是公认的梦之队,分别是队长杜邦(两年第一)、李一(去年第二)、噜噜(去年第五)、唯一的女性队员妖精(去年第四),去年第三丁丁是我最好的朋友,可他不慎在踢球时把脚弄断了,遗憾的丁丁只能看我们参加比赛。
毫无悬念,5公里后我们就把大部队甩在后面,我们和另外一个四人队走在最前,他们是某大学的学生组成的,我们一起走到了第三个签到站(每10公里一个),队里的妖精有点沉不住气,突然开始小跑,我无奈只好跟上,大约300米后,追上了妖精,我和妖精说,相信我,我们必须节约体力和脚底,否则第二天的50公里会非常痛苦的, 果然不久,妖精的小腿肌肉开始抽筋,我们停下,进行了简单的处理后继续上路。 这样,我们就保持着速度,是最先到达第一天50公里的终点的,用时7小时23分。领先第二有40多分钟。
晚上我们统一了一个比较奇怪的意见,因为我们有足够的实力和信心拿到团队第一,所以决定在我和李一之间争出个人第一,噜噜和妖精则互相保护和鼓励。
第二天,我们同时出发,大家速度非常快,大约80分钟10公里,李一行走的步频比我快,我比较吃力地跟着走,20公里后,我决定发力,一个人开始小跑,不久,到了第三站,我大约领先李一12分钟。大约36公里处,我的体力消耗和下降非常厉害,两天来我只吃了一顿晚饭和一顿早餐,我用电话呼叫我们的后勤提供巧克力和功能饮料,结果后勤车在路上塞车了,40分钟后才到,这时李一应经非常接近了,趁我慢下来边走边吃时超过我,并扬长而去,我无力追赶。要知道,巧克力的热量至少需要30分钟以后才能被吸收。这时,离我家只有4公里路了,我儿子贝壳出来陪我了。小家伙今年14岁,跟着我钻过黑风山、上过哈巴雪山大本营、大理苍山登顶(4100米),一天环泸沽湖徒步,今后的徒步王非他莫属。但是小家伙当天需要去上课,途径我们家门口时,他一转弯回家了。我开始加速追赶李一,到了第九的签到站,我和李一同时到达,原来他迷路了,走了不少冤枉路,非常生气,在向签到人员抱怨同时,决定退出比赛以示抗议,这时语言是无力和苍白的,我抓住他的手,拖着他就跑,这样我们并肩向最后一站跑去,我终究是体力不支,渐渐落后,等我第二个到达终点时,已经落后李一五分钟了。第二天的50公里我用时6小时10分钟。
这是三年100公里徒步总用时:06年:第一,17小时30分;07年:第一,16小时2分,08年:第二,13小时37分
我参加百公里徒步不为别的,而是不断挑战自己,我第一次参加,只想走完,结果意外获得第一,第二次证实是否能蝉联第一,结果如愿了;第三次,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仍然想三连冠,虽然没有如愿,但我尽力了,而且总用时缩短了2小时25分,我非常开心,就像妖精后来说的,如果只是图虚名,在李一抱怨迷路想退出时,我可以一走了之,拿到一个没有竞争力的三连冠,却不是自己想要的。
我们在以前的工作过程中,在竞争激烈的城市生活中,遵循了太多不成文的社会游戏规则,说谎、恭维和虚荣,我们不能总是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或社会活动来净化和化解我们平时积累过多次健康的各类问题,就像我们需要小解、出恭一般,排除机体不需要的。
2008年2月15日,我的百公里徒步完成了,我不会再参加这项活动了,但不是停止,我知道了自己的潜力,我以后的目标是野外的风景和雪山,这时我一生向往的,而且没有止境。

共有23条回应
发表于 2008-04-17 14:45
“残酷”的第三次徒步百公里
坚强的杜邦兄弟
尽管结局有一丝令人遗憾的叹惋
尽管过程有一种令人悲壮的叹惜
但人生目标至此又重新树立
行者的步伐于是又重新挪移
期待今年6月巅峰的耸立
期待未来鹏程万里
发表于 2008-04-17 15:03
“再见”是新一轮回的开始!“残酷”的第三次百公里徒步!坚强的杜邦兄弟!尽管结局有一丝令人遗憾的叹惋、尽管过程有一种令人悲壮的叹惜,但人生目标至此又重新树立,期待今年6月巅峰的耸立……期待未来鹏程万里……
发表于 2008-04-17 15:20
很感人很鼓舞很钦佩,很......
怎么了,有不对的地方吗?
发表于 2008-04-17 15:21
发表于 2008-04-17 15:23
呵呵,谢了!!!
发表于 2008-04-17 16:32
发表于 2008-04-17 17:26
发表于 2008-04-17 17:26
发表于 2008-04-17 19:23
发表于 2008-04-17 19:51
发表于 2008-04-17 20:24
呵呵,脸红!!!
发表于 2008-04-17 20:27
发表于 2008-04-18 10:56
发表于 2008-04-18 16:35
发表于 2008-04-19 11:10
发表于 2008-04-19 11:39
今天看到这段文字,竟然多了点感动!!
发表于 2008-04-20 17:23
发表于 2008-04-20 18:04
发表于 2008-04-22 11:21
发表于 2008-04-22 11:23